服务热线:0991-4810693 17881166740

    专业设置

    公共营养师(二级)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设置 » 公共营养师(二级)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食品、营养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营养学、医学、护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高档酒店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行政总厨、高级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学习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

     

        职业培训

        公共营养师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后,从事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

     

        报考级别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及全国商务人员职业技能考评委员会颁发营养师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01
    为什么选择新疆康衡学校?

    1、培训资质过硬:

    具有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新疆民政厅审批的合法培训机构。

    2、专家团队优秀:

    授课老师来自新疆医科大学营养与健康管理教授及各大医院主任医师专家。

    3、终身学习:入学起无限时免费补修请假缺席课程。

    4、提供网络教学:教学手段灵活,网络教学和地面教学相结合。


    02
    我们的培训

    分组交流

    课堂练习

    结业典礼

    结业作品

    小小竞赛提高技能水平

    大型比赛体现学校实力

    03
    新疆最强的师资阵容

    新疆最强的师资阵营,学校师资力量均来自新疆营养学会,新疆医科大学、新医大附院的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保证了教学质量。线上线下服务周全,免费复学,健康厨房将理论和技能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班期,有周末爱心班,特殊人群班,综合长训班。

    Copyright © 2012-2018 新疆康衡职业培训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84号全季酒店2楼
    电话:0991-4810693 17881166740
    邮箱 xjkangheng@126.com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343号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8000974号
    康衡学校官方二维码
    欢迎关注 查询最新培训动态